关于开展研究报告、专家类业绩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9浏览次数:26

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确保业绩材料认定的公平、公正、精准,根据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三类专项业绩材料的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针对以下业绩材料:

1.通过处理重大(重要)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具有重大(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提供2篇以上)

2.撰写的具有较大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提供2篇以上)。

3.作为省级以上专家完成本领域相关教学项目研究、开发、评审,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或作为行业企业特聘专家完成企业培训、咨询、技术鉴定,在行业内有重大影响。

二、材料要求

1.申请认定的报告需为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责任人完成的成果,内容真实、完整,具备明确的问题导向和实践价值

2.作为省级以上专家需提供专家身份证明材料教学项目等相关材料;作为行业企业特聘专家需提供特聘专家身份证明材料、培训、咨询和鉴定内容等相关材料。

3.申请认定的业绩材料需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文件、横向项目合同书、问题处置委托书、成果采纳证明、结项文件、验收鉴定意见、专家聘书、培训课程大纲、咨询项目方案、最终咨询报告、技术鉴定委托书、正式鉴定报告、企业对鉴定结果的认可文件、行业协会出具的影响力证明等,确保业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提交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所在部门公章)和电子版(PDF 格式,以“所在部门-姓名-职称-申报”命名),电子版需去除个人身份标识相关信息。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整理材料,填写相应的《业绩材料认定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

2.部门初审:各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3.专家评审: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对材料的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及符合度进行综合评定

4.结果公示:认定结果将在科技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职称评审业绩档案。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1151700

2.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tkyc@dlou.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业绩认定类别-所在部门”

3.报送地点:南教319,联系人:王冰冰丁雨,联系电话:8561866885622817

五、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要求时限报送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该部分业绩认定。

2.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职称申报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材料报送前务必仔细核对,确保符合要求,因材料不全或格式不符影响认定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附件1:专家类业绩材料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研究报告类业绩材料认定申请表.doc




                                                               科技处  

2025年10月29